近日FDA发布化学表征指南文件草稿版,旨在给FDA审核官员提供框架性指导,规范化相关测试,确保化学表征的一致性和可靠性。
自2017年以来,器械同行很明显感觉到FDA以及CMDE越来越重视化学表征,对化学表征的要求也越来越高。企业也应当对此有足够的认知和了解。
本文将简要阐述医疗器械化学表征的具体的过程,包括目的和意义,何时做、怎么做,希望对刚入门的注册、研发朋友有一定的帮助。这部分内容主要体现在在part1、part2、part3,属于知识层面的复盘。
01 化学表征的目的和意义
不同的医疗器械按照ISO10993-1进行生物学风险评价,可以得到具体的生物学评价终点,有的生物学测试周期非常长。
化学表征主要在做生物学试验前,通过化学分析确定未知可沥滤物或已知可沥滤物,结合毒理学评估部分生物学终点,减少生物学测试的时间,例如可豁免急毒、亚急、亚慢、慢毒、基因毒、致癌、生殖毒性测试。同时化学表征也减少了动物试验的数量,保护了动物福利。
化学表征可以是以评价的方式(材料搜集、文献综述)或者以测试的方式来证明化学物质(可沥滤物)的安全性。
除了ISO10993-18意外,部分高风险器械的专标里面有提到化学标准的要求,例如呼吸气路器械(ISO8562)、眼科器械(ISO11979-5)等。
和化学表征相关的标准如下:
GB/T 16886.1-2022,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-第1部分:风险管理过程中的评价与试验
GB/T 16886.12-2017,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-第12部分:样品制备与参照材料
GB/T 16886.18-2022,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-第18部分:风险管理过程中医疗器械材料的化学表征
医疗器械未知可沥滤物评价方法建立及表征技术审查指导原则(征求意见稿)
YY/T 1815-2022,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-应用毒理学关注阈值(TTC)评定医疗器械组分的生物相容性
ISO 10993-1: 2018, Biological evaluation of medical devices – Part 1: Evaluation and testing within a risk management process
ISO 10993-12: 2012, Biological evaluation of medical devices – Part 12: Sample preparation and reference materials
ISO 10993-18: 2020, Biological evaluation of medical devices – Part 18: Chemical characterization of medical device materials within a risk management process
ISO/TS 21726: 2019, Biological evaluation of medical devices- application of the threshold of toxicological concern (TTC) for assessing biocompatibility of medical device constituents
ICH Q3D 元素杂质指导原则
02 何时要做化学表征?
做一次化学表征和毒理的价格比一般的生物学都要高,头部检测机构价格在15-30w不等,对于普通企业来说算是比较贵的测试报告。
什么情况下要花这个钱去做化学表征呢?参照ISO10993-1生物学评价的内容,企业如果需要评价系统性的毒理风险,例如全身毒性、致癌、生殖毒性等,则可考虑化学表征的形式,豁免这些测试。化学表征包括等同性评估、以及实际的化学表征测试。
在ISO10993-18标准中,给出了化学表征成分分析流程图。从图中可以看出,搜集完材料的信息后(添加剂、助剂、交联剂、生产制造过程带来的残留等),如果发现器械的构造、组成和临床应用甚至生产制造过程和已上市器械相同,则可直接结束流程,完成等同评价,无需进行化学表征测试。
现实情况可能是拟注册产品和已上市产品的材料、加工工艺等或多或少有些差异,则需要按照流程图进行风险评估,说明产品的材料的临床应用史,加工过程使用的助剂等的安全性,另外综合产品的生物学试验、文献数据等综合评价确定worse-case情况下的化学释放,如果风险可接受,则也可得出等同性结论。
如果风险不可接受,则考虑额外的可浸提物研究测试来证明等同性。
当然,具体还要要看审评机构的审评尺度,有的审评员可能比较严格,当材料或者产品制造过程有差异时,可能就是要求做已知可沥滤物,有的要求已知和未知都要考虑。
另外从产品的角度考虑,有人认为植入产品一定需要化学表征,其他产品如果有接触血液、输注类的产品、体外循环的产品,可能都要考虑化学表征。
如果拟注册产品材料创新、又是较高风险的产品,又想豁免部分生物学终点,那基本是需要做化学表征测试了。
03 化学表征如何开展
信息搜集
收集原材料的信息(化学成分、商品名、供应商、材料标准、技术指标、数据清单等)、生产制造过程信息,例如生产过程的单体、交联剂、引发剂等。同时,也要考搜集材料的清洗、灭菌等因素。
描述器械材料是短期接触(<24h)、长期接触(1-30days)还是永久植入(>30days)。
这个阶段信息搜集非常重要,对于后期的等同性评价或可浸提物研究测试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。
产品的浸提
浸提是在指模拟或者加严条件下,提取出更多产生潜在危害的化合物。模拟浸提出的物质为可沥滤物,加严浸提的物质为可浸提物。影响浸提的主要有几个因素:
浸提介质:一般浸提的介质有极性、半极性和非极性溶剂。极性溶剂一般是纯化水,半极性溶剂乙醇或异丙醇,非极性溶剂如正己烷。
浸提时间和温度:浸提温度一般有37℃(模拟人体温度)72h、50℃ 72h(高于人体温度的加严浸提)、72℃ 24h,121℃ 1h。浸提温度不得对产品结构产生破坏进而溶胀。可通过DSC测试确定产品的耐受温度。另外,对于气相顶空进样,高温会导致物质挥发,应采用37℃浸提。
浸提次数:一般要求具有重复的浸提3次。
浸提比例:浸提可按照重量浸提法和表面积浸提法。重量浸提法例如0.1g/ml或0.2g/ml。表面积浸提按照3cm²/ml或6 cm²/ml。
浸提方式:浸提有模拟浸提(模拟人体环境)、加严浸提、和极限浸提。对于长期植入产品,使用极限浸提,当产品耐受高温时,浸提温度高于临床使用的温度。
阈值AET和元素限量
AET为分析评估阈值,是基于DBT(剂量阈值)、器械数量、不确定度等而计算出的数据,高于该阈值则应当报告化合物实际数值,低于该剂量则证明物质的毒理风险可接受,可不报告。
DBT值可以参考如下图进行设置(ISO/TS 21726)。在进行化学分析时,定量限(LOQ)应小于AET值。
对于顶空分析,AET分析较为复杂,受到的影响因素很多,不确定性很大,因此通常可使用保守的信噪比大于10的图谱峰进行鉴定。
对于元素杂质的限量,参考ICH Q3D元素的每日允许限量(PDE),结合器械使用个数和浸提体积,计算元素限量(AL)。
定量分析测试(全扫)
常见的定量测试主要包括气相质谱联用GS-MC、液相色谱联用HPLC-MS以及ICP-MS(分析不挥发物)。一般高于AET值的需要报告定量结果。测试前确保系统适应性以及方法学验证符合要求,方法学包括精密度定量限、检测限、RSD%、回收率、线性等。
04 化学表征问题探讨
4.1 化学五项和化学表征的关系的思考?
医疗器械的化学五项包括紫外吸收、还原物质、蒸发残渣、酸碱度、重金属含量。化学五项也是一个小的化学表征测试, 是一种非特异性的分析方法。例如紫外吸收是确定浸提后器械有机化合物的紫外吸收含量,通常确认250-320nm紫外吸收含量,250-320nm紫外波段有吸收的一般是芳香族化合物,例如酚类等化合物。还原物质是评价材料易氧化物含量,在高分子材料中如果有未反应的单体、添加剂或助剂等,在测试过程中则会被还原。蒸发残渣是评价产品中无机物含量的一种评价方式。当材料有化学物质浸出后,酸碱度也可能会受影响,因此酸碱度测试也是一种评价材料中化学成分的方式。重金属评价和化学表征的元素分析类似。浸提溶剂4.2和浸提比例的选择?
对于长期植入产品来说,化学表征的浸提一般需要3种浸提溶剂,极性、中等极性、非极性。对于一般短期接触产品,考虑极性和非极性溶剂。FDA一般推荐使用更严格的比表面积法进行浸提,小于0.5mm的按照6cm²/ml比例浸提,大于0.5mm的按照3cm²/ml浸提比例。
4.3 只做未知可沥滤物可以吗?什么情况下需要考虑已知可沥滤物?关于这个问题,FDA最新化学表征指南有一段是这样描述的:
今后可能已知和未知可沥滤物都需要做。即便企业内部做了已知可沥滤物测试,但是问题是企业并没有进行专业的毒理学评估专家,这可能是一个问题。
05 化学表征常见的发补
缺失化学表征报告问题
发补内容:产品未长期植入物,未考虑化学表征,以证明器械的长期植入的安全性。
正如part2部分所述,当无法证明和上市产品材料完全相同的情况下,可能会被要求补充化学表征的报告。
浸提液的颗粒问题
发补内容:与空白对照相比,浸提液中发现有颗粒、请提供颗粒物质的来源和分析。这是发补常见的问题,可能是测试过程也有可能是厂家产品里面带的物质,需要提供分析报告。
浸提条件
发补内容:产品能够进行湿热灭菌,耐高温,浸提条件选择37℃,72h,请提供合理依据。
这也是常见的发补内容,如果产品能够耐高温,又是长期植入产品,建议使用50℃ 72h浸提。
浸提液的选择
发补内容:提供浸提液选择的依据。
按照ISO10993-18, 常见的浸提液有正己烷(非极性)、乙醇(半极性)、以及纯化水(极性)。关于浸提液,在FDA指南附录IX中提到要用纯的乙醇作为浸提液,不能用50%乙醇等作为浸提液。当浸提液超出ISO10993-18提到的浸提液时,应当说明理由。例如某些产品不适合乙醇或正己烷浸提,浸提后导致产品结构有损坏,则考虑其他的极性或非极性浸提液。
典型性规格选取
发补内容:考虑典型性规格是否具有代表性,研究不同规格的表面积?
典型性规格应当选取比表面积最大的规格。
免责声明:本站提供的一切文章和内容信息仅限用于学习和研究目的;不得将上述内容用于商业或者非法用途,否则,一切后果请用户自负。本站信息来自网络收集整理,版权争议与本站无关。我们非常重视版权问题,如有侵权请邮件与我们联系处理。敬请谅解!
本文最后更新于2025-11-12 08:54:51,如果你的问题还没有解决,可以加入交流群和群友们一起讨论。